《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条 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